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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石墨“小巨人”起诉,杉杉重组突生变!

10月21日,杉杉集团重整案迎来关键节点,债权人投票原定在当日进行。然而,就在重整程序进入“临门一脚”之际,一家入围的产业投资方突然起诉,令这场涉及百亿资产与新能源材料产业格局的重整进程再生波澜。起诉方是来自上海的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,这家特种石墨“小巨人”企业,在10月初发现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排除出中标联合体。赛迈科随后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,要求法院介入,暂缓债权人投票。

事态的起点可追溯至9月底。根据公开信息,杉杉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已历经数轮筛选,最终确定三家入围联合体:京东方联合体、中国建材集团,以及由江苏新扬子商贸、中国东方资产深圳分公司与赛迈科共同组成的扬子江联合体。然而,赛迈科在公告前并未收到重整投资协议签署通知。直至杉杉股份9月29日公告显示,协议签署方出现了“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”这一新主体,而赛迈科的名字则不见踪影。赛迈科认为,其作为联合体成员的身份被“擅自替换”,构成程序性与实质性违规,遂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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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表面上看,这是一场围绕重整资格的法律争议,但在产业层面,其背后折射出的是中国新能源材料产业链整合中的结构性矛盾。赛迈科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财务投资者,而是一家拥有实质产业协同能力的特种石墨材料制造商。公司成立于2003年,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与“专精特新小巨人”企业,长期深耕于核级石墨、半导体热场石墨、光伏单晶硅加热系统等高端材料领域。尤其在半导体制造和第四代高温气冷堆用核石墨方向,赛迈科掌握从石墨化、纯化到精密加工的全流程能力,客户体系覆盖半导体晶圆、光伏硅片及高温反应堆等关键环节。

因此,赛迈科的参与被视为杉杉集团重整中“产业契合度最高”的方案之一。按照此前的遴选规则,产业契合被列为重整投资人评估的重要指标。事实上,扬子江联合体能够进入前三,也正因赛迈科的材料产业背景为其加分。如今被排除后,重整投资人主体转由资本属性更强的TCL产业投资基金接手,引发了产业界对于“资本替代产业”的质疑。

更具讽刺意味的是,杉杉本身正是中国新能源材料产业的代表企业之一,其在负极材料、偏光片等赛道上拥有完整产业链布局,已形成从原料到包覆的一体化体系,客户包括宁德时代、LG Energy Solution与三星SDI等全球主流电池厂商。此次重整案的初衷,正是希望通过引入产业投资人,实现集团内部资产的整合与上下游协同,进一步巩固其在新能源材料板块的主导地位。然而,若最终由以资本财务为导向的机构主导重整,产业链整合的初衷将大打折扣。

这也是为何赛迈科事件迅速引发产业层面的关注。对于处于快速洗牌期的中国新能源材料产业而言,重整机制本应是优质产能再配置、上下游资源整合的重要渠道。但若评估机制偏向财务指标而忽视产业匹配度,将导致资源错配——重整后的企业或许短期资金充裕,却失去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内在动力。

此外,据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,本次重整程序在时间安排上也引发部分债权人与投资人的不满。从揭晓投资人名单到债权人会议,仅相隔十一天,期间正值国庆假期。多方反映尽调时间仓促,部分企业甚至在尽调阶段遭遇数据访问受限,无法获取完整经营信息。对于动辄百亿级资产的重整而言,这样的窗口显然过短,也加剧了外界对“暗箱操作”的质疑。

从重整方案本身看,争议同样存在。根据杉杉股份公告,重整投资人将以11.44元/股的价格收购约2.67亿股杉杉股份,合计获得23.36%的表决权。以当前13元以上股价计算,仅账面浮盈就超过5亿元。而对于债权人,尤其是普通债权部分,清偿率则远低于预期。根据方案披露,普通债权总额达281亿元,而参与清偿的合伙企业所持股份仅占0.89%。有业内人士指出,这种结构性不平衡,是债权人对重整方案不满的重要原因。

从宏观层面看,杉杉集团的重整不只是单一企业事件。它处在新能源产业资本与实业重构的交汇点上。2024年以来,电池材料、碳材料、光电显示等领域进入整合高峰期,多家企业因流动性压力或股权分裂而引入重整机制。如何平衡产业延续性与资本效率,成为摆在地方政府、管理人及投资方面前的共性问题。若产业投资人被边缘化,重整的结果或将演变为财务套利而非产业升级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赛迈科近年来正加速扩展其在半导体和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场景。公司在江苏、内蒙古等地布局高纯石墨生产基地,并与多家晶圆制造及设备厂商展开合作,产品已进入高功率器件热场系统供应链。若能借助杉杉的材料体系实现整合,理论上有望形成从石墨原料、石墨化到下游电池与光伏环节的产业闭环。此次被排除,不仅让赛迈科自身失去战略延伸机会,也使杉杉重整的产业协同逻辑被削弱。

因此,这场重整投资人之争,其实也是中国新能源材料产业重整模式的一次压力测试。如何确保“产业导向优先”在重整制度中得到体现,将直接决定未来类似事件的走向。对于像杉杉这样具有核心技术与产业链基础的企业而言,引入真正懂产业、能共建协同的合作方,远比资本出价更重要。否则,即便重整程序顺利结束,也难以在激烈的全球材料竞争中重塑增长动能。